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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杭州市区企业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填表说明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5 10:26:02  

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包括《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和《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应按以下顺序和要求分别填列。 

  一、《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不进行网上申报) 

  缴费人结算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涉及到上、下限工资总额调整的,请先填写《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上述两表无电子申报,应与其他纸质申报表一同报地税分局)。2015年年度清算应使用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是48372元。 

  二、附表《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调整项目汇总表》(网上申报) 

  1.调增项目 

  调增项目1“低于下限”:指由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低于下限调整计算明细表》(2)的计算结果的合计数填写; 

  调增项目2 “其他”:指按政策规定应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未计入的需调增的金额。 

  2.调减项目 

  调减项目1 “超上限”:指由根据《社会保险费工资超上限调整计算明细表》(1)的计算结果的合计数填写; 

  调减项目2 “外籍人员”:指符合政策规定的尚未在本市参保外籍人员工资的扣减额(若外籍人员已在本单位参保的,则不予扣除); 

  调减项目3 “外地参保”:指符合政策规定进杭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在外地总机构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以及指符合政策规定已在本地总机构列支工资,在外地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已参保缴费人员的工资扣减额(独立法人之间的工资不能扣减); 

  调减项目4“法定不参保”: 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聘用离退休人员的报酬,以及指已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支付给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报酬;按政策规定不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在财务处理时计入的金额(如支付给学生勤工俭学的费用) 

  调减项目5“其他”:指指按政策规定其他无需计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而可调减的金额。 

  填列后 “可扣减项目金额”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转到主表。 

  三、主表《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网上申报) 

  主表只填工资总额,以及其他附例资料。主表第4列填写全年1-12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该工资总额必须大于月度申报表所填缴费基数之和,如果小于则无法输入。如有月度申报表填写错误,请在附表条件项目的“其他”栏填写。)主表其余各列由地税系统计算机自动提取产生勾稽关系计算清算结果。 

  四、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2月社保部门传输的职工部分数据由系统自动转应征数通过“一户通”直接扣款,因此,不再显示和要求缴费单位确认。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