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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5 11:34:19  

各区、县(市)、有关开发区(集聚区)商务、财政、质监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5]73号)、《关于做好杭州市2015-2017年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杭物标试办[2016]2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6]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流标准化建设,现向全市征集物流标准化试点第二批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依据。项目申报以《关于做好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的通知》(杭商务商发[2015]39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财企[2016]1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
  二、项目申报重点。第二批项目申报主要围绕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结成联盟共同推进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使用,探索标准托盘与供应链、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相结合的新路子。
  三、项目申报时间。第二批项目申报时间:2016年10月30日前经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门筛选后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和市质监局。(一式10份,另附电子版)
  四、项目申报材料
  (一)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
  (二)项目简介;
  (三)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承诺书(见附件3);
  (五)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六)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项目建成后效果资料;
  (八)项目优势分析。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编制目录,按上述内容与顺序装订成册,并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单位)应向所在辖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质监部门筛选后正式行文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和市质监局。
 
  联系人:市商务委  王薇奕、王宏,电话:85257683、85257687  传真:85257684  邮箱:  522789354@qq.com
  市财政局  王敏燕电话:87802639
  市质监局  许肖杰电话:87152586
 
  附件:1.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材料
  2.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3.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承诺书
  4.申报材料文字使用规范说明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