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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 示范区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6 10:22:04  

各区县(自治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国办发﹝2015﹞59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精神,加快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创建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要求

认真对照《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标准》积极组织申报,将有关材料和《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申报表》一式两份报至市农委渔业发展处。

二、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各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2份)报至市农委渔业发展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相关联系人。

三、联系方式

市农委渔业发展处联系人:许成帅,联系电话:89133820,E-mail:404916195@qq.com;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联系人:周春龙,联系电话86716361,E-mail:cqscztgk@163.com

附件: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稻渔种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7〕25号)http://www.cqagri.gov.cn/zw/upload/2017/07/636355627285586853.zip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