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人才办通〔2016〕2号
各区(市、县)、高新区、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精神,紧扣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现就申报2016年贵阳市创新创业资助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1、大数据及关联产业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
2、大健康医药、现代装备制造、都市现代农业等产业创新创业项目;
3、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科文艺等领域自主创新或急需发展的学科项目;
4、符合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的其他高新技术项目。
二、申报人员条件
1、市属在职在岗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管专家;
2、全职在我市大数据企业(科研机构)工作、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三、有关要求
1、填写《贵阳市人才创新创业资助项目申报书》(到“贵阳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网站”——www.gyrc.cn/rcgz/下载),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2、申报资助项目须两年内完成,申请资助金不超过10万元;项目申报人或所在单位须按项目经费预算总额匹配资金,并提供资金匹配承诺书。
3、原资助项目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或已完成的项目,不列入申报范围。
4、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定后,于2016年6月28日前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大楼509室),逾期不再受理。
5、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概不返还,请自行留档。
联系电话:87988230,联系人:邓 勇。
贵阳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