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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投资鼓励政策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9 14:39:49  

一、 技术支持计划(Skill Support Programme, SSP) 
 (一)生效时间:2000年9月 
 (二)主管部门:贸工部、劳工部 
 (三)主要内容:对于在南非投资的企业,南非政府可以在3 年内给予其相当于劳工技术培训成本50%(不含建筑成本)的培训补贴,但补贴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总薪水额的30%。 
 (四)申请程序: 
  1、 企业按要求填写培训补贴申请表交于贸工部; 
  2、 贸工部将表格转至劳工部进行审批; 
  3、 劳工部审批同意后将通知"部门教育和培训局"将该企业列入补贴计划; 
  4、 贸工部与该企业签订合同,并通报劳工部; 
  5、 企业按季度向贸工部申领补贴,贸工部将对企业的资产、资信情况、就业和培训记录进行调查,然后将申请转交劳工部审批; 
  6、 劳工部每个季度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支付其上一季度的培训补贴。

二、 关键性基础设施计划(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orgramme) 
 (一)生效时间:2000年9月1日 
 (二)主管部门:贸工部/企业组织(TEO) 
 (三)主要内容:对于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对 
  投资项目起到关键作用和具有战略意义的关键性经济基础设施,南非政府将给予项目所在地政府或投资者最多相当于建设成本50%的建设补贴: 
  1、 提高项目的环保水平; 
  2、 符合南非国家、地区和当地经济工业发展政策以及土地使用规划; 
  3、 促使项目创造更多直接或间接的就业机会; 
  4、 密切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联系; 
  5、 为中小型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四)申请程序:企业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交于南非贸工部"关键基础设施裁定委员会"进行审批。

三、 中小型企业发展计划(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Development Programme, "SMEDP") 
 (一)生效时间:2000年9月1日 
 (二)主管部门:贸工部/企业组织(TEO) 
 (三)主要内容: 
  1. 鼓励措施 
 (1)对于批准合格的资产在头两年内给予投资补贴; 
 (2)在人力资源的支出与其和生产成本的总和的比例不低于30%的情况下,在第三年给予额外的投资补贴; 
 (3)对2000万兰特以下的新的机器设备(不包括商用车辆)的投资给予不超过15万美元的"外资补贴"; 
 (4)对500万兰特以下的新的机器设备(不含商用车辆)的投资给予不超过5万美元的"外资补贴"; 
※注:以上措施实施期限不超过36个月 
  2、投资补贴计算方法 
  投资实体可以在3年内就批准符合条件的资产按不同补贴率分段获得免税现金补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表:
  金额:百万兰特 
  投资额(INV) 补贴金额计算公式 
  INV≤5 INV×10% 
  5
  15
  30
  50
  75

 3、宽限期 
  新项目的申请最好在生产开始日期前直接交于主管部门,最晚不得超过开始生产后180天。只有在2000年9月1日后开始生产的项目才有资格申请。

 扩建项目的申请必须在生产开始日期前交于主管部门。 
  4、资产净值(自有资产)的要求 
  项目获得核准的固定资产值 资产净值(最小值) 
  500万兰特以下 10% 
  500万-1500万兰特 25% 
  1500万-1亿兰特 35% 
  5、 有资格申请补贴的实体 
  -公司(私人或公共) 
  -封闭公司(Close Corp.) 
  -合作企业 
  -个体独资经营 
  -合伙企业 
  信托公司、分支机构等没有资格申请补贴。 
  6、 有资格申请补贴的项目 
  -从事相关产业的新项目或项目的扩建 
  -按初始资产负债表对获准资产的投资不超过1亿兰特的;对原投资已达1亿兰特的项目的扩建不得申请;申请项目必须在获准资产中有投资 
  -获准固定资产超过500万兰特的项目必须承诺达到ISO和环保标准,并提交经南非劳工部批准的培训计划 
  -项目不得同时申请战略项目计划和中小型企业发展计划,一旦获得其中一项计划的批准,则不得随意改变实体的身份 
  7、 符合条件的资产 
  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 
  自有土地和建筑(按原价) 100 
  租赁的土地和建筑(按15%转为资本) 100 
  自有机器设备(按原价) 100 
  租赁的机器设备(按资产负债表转为资本) 100 
  商用车辆(自有/租赁) 100 
  研发资金成本 100 
  8、 出口 
  对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的出口不被视为出口。

四、 外国投资补贴(FOREIGN INVESTMENT GRANT, FIG) 
  1. 主管机构:贸工部/企业组织(TEO) 
  2、 主要内容:对于任何南部非洲关税同盟(SACU)和南部非洲 
  发展共同体(SADC)以外的外国投资者,南非政府给予相当于新的机器设备价值15%,最多不超过每台300万兰特的现金补贴,用于将机器设备从海外迁往南非。获得补贴的外资项目需同时享受SMEP下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