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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私立教育及其财税扶持政策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9 16:28:52  

英国学前、中小学、高等教育阶段的私立教育机构各有特点,但中小学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私立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占比不大。本文主要介绍英格兰及威尔士地区学前、中小学、高等教育阶段的私立教育发展及其财税扶持政策。

一、私立教育发展情况

(一)学前教育阶段

英格兰早期(early years childhood)或学前(pre-school)教育针对0~5岁的儿童。目前,英格兰地区所有3~4岁儿童每年享有570小时(通常为每学年38周,每周15小时)的免费学前教育。一些来自低收入家庭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2岁儿童也可以获得部分免费的早期教育。

英国早期教育机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儿童保育员(chlidminders)机构、家庭组织(domestic premises providers)机构、非家庭场所的非政府早期教育机构(non-domestic premises providers,主要为私立和非营利的早期教育机构以及课外活动小组)、地方政府维持的早期教育机构(local authority-maintained, academies and free schools,全部由政府资助)、有幼儿班的独立学校(Independent schools with nursery provision)。

这5类早期教育提供者或机构中除了地方政府资助的早期教育机构之外,其他所有的机构或个人服务都需要由家长进行购买,但国家会根据儿童数量进行补助。

2013年度,在国家督导办注册的儿童保育员有55900名,以小组为基础的全日制早教机构有17900个,部分时间制早教机构7100个,而全日制儿童中心只有450个。课后保育机构数量达13400个,课前保育机构达12800个,节假日保育机构有7200个。以学校为基础的早教机构则包括400所幼儿学校、7600所有附属幼儿班和学前班的小学以及8800所有学前班但无幼儿班的小学。

(二)中小学阶段

英国基础教育阶段以公立学校为主,私立中小学所占比例较小,但其发展历史较长,形成了一批具有良好教育传统和较大规模的私立教育机构,如伊顿公学(Eton College)、哈罗公学(Harrow School)、温切斯特公学(Winchester College)、西敏斯特公学(Westminster School)。这些学校都被视为世界顶级的私立学校。

据英国教育部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10月21日,英格兰共有2377所私立中小学(其中包括1600多所小学和700多所中学),约占英格兰24354所学校总数的10%。此外,英格兰每年新开办约60所私立学校。截至2014年1月,英格兰私立中小学生约57.48万名,约占英格兰830万名中小学生的7%。苏格兰也有少量私立学校,北爱尔兰私立学校则更少。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私立学校被称作“独立学校”。英国私立学校的特权性与精英教育特征比较典型,人们所熟悉的英国私立学校的象征——公学,就是明显的例子。严格的新生选拔和考试、学术性的课程、高水平的师资和教学是其精英教育功能的前提与保证。但英国私立学校由于收费昂贵,被视为“上流社会”的学校或进入“上流社会”的跳板。据英国广播公司(BBC)2014年8月报道, 英格兰就读私立学校的中小学生比例虽只占7%,但英国50%的议会上院议员、36%的内阁成员、33%的议会下院议员、71%的资深法官、62%的高级军官、55%的高级公务员、53%的资深外交官、45%的公共机构主席、44%的《星期日泰晤士报》富豪榜上榜者都是读私立学校出身。

天主教学校和英国国教学校等教会性质的私立中小学在战后被并入公立教育系统, 成为民办受助学校(Voluntary Aid school) 或辅助学校( Assisted school)。这些学校虽仍属教会所有, 并由半独立的机构管理, 但政府对其控制很严, 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立学校。

20世纪80年代,为了改变英国公立学校发展不均衡及质量下滑的现象,撒切尔主导下的保守党政府开展了一系列提高教育标准的改革,把市场引入教育领域。《1988年教育改革法》决定创办城市技术学院(CTC),这是实行学校自治的一种尝试。城市技术学院主要是为城市地区的11~18岁学生提供侧重技术类专业特色应用性教育,它独立于地方教育当局,其约80%的办学经费来自中央教育部门,另外约 20%由当地企业赞助,因而给予了企业参与学校教育的机会。在2000年,前英国教育与就业大臣大卫·布朗基特(David Blunkett) 宣布“城市特许学校计划”(City Academies Programme)作为特色学校的补充项目,用以改变薄弱学校的教学质量并提高此类学校学生的学业成就。城市特许学校接受政府拨款,但由私人或志愿团体运作。2008年,城市特许学校(City Academies)中的“城市”(City)一词被去掉,此举标志着特许学校可以在非城市地区创建。

2010年7月,英国政府出台了《2010年特许学校法》(Academy Act 2010),仍将特许学校定位为公立学校,但其办学过程中的自主度较高,经费不通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拨付,而直接由教育部拨款。政府积极倡导成立自由学校(free school),自由学校唯一与特许学校的区别在于,后者主要是由已有的学校转变而来,而前者则能为不满意当地教育状况的家长和教师提供申请开设新学校的机会。换句话说,如果家长和教师团体有需求,他们可以通过一定的申请程序来开设自由学校。事实上,不仅家长、教师团体可以申请开设新学校,大学、慈善机构、商业机构、志愿团体等都可以申请开设自由学校。自由学校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公立性质的学校,国家的财政拨款仍然是其最重要的财政来源之一。截至2014年6月,英国教育部已批准331所自由学校招生。

(三)高等教育阶段

英国有155所具有独立学位授予资格的大学(Recognised Bodies),其中6所私立院校拥有学位授予权,即1976年成立的白金汉大学(University of Buckingham),2012年获得批准的摄政大学(Regents University)、法律大学(University of Law),2013年获得批准的BPP大学(BPP University,归美国阿波罗集团所有,也是英国目前唯一一所营利性大学)、阿什里奇商学院(Ashridge Business School)和英国金融国际服务协会大学学院(ifs University College)。

英国还有650所提供完整学位课程但不具备单独学位授予权的“指定机构”(Listed Bodies),它们可以通过与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大学合作来使自己的学生获得大学学位。此外,英国还有一些无法提供完整学位课程的高等教育机构。

近些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不断兴起也成为英国自主办学的一个新特点。私立大学完全依靠收取学生学费维持,没有政府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的资金支持,这被视为经费削减形势下英国发展高等教育的一个新途径。这种途径既能增加大学生人数,又不需要纳税人负担经费。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出台的政策鼓励在高等教育领域加大竞争,相关部门正在考虑修改法律、放松限制,以便促进更多私立大学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公司也在加入这一行业,如英国著名出版社及教育机构培生集团于2013年2月宣布开设培生学院(Pearson College),通过与公立大学合作的方式开设2年制或3年制的以教授实践技能与动手能力为主的商业课程,颁发与其合作的公立大学的相关文凭。其他诸如英国的剑桥教育集团(Cambridge Education Group)和因图集团(INTO)、澳大利亚的纳维塔斯集团(Navitas)和学习集团(Study Group)、美国的卡普兰集团(Kaplan) 和阿波罗集团(Apollo Group)也是比较大的私立教育集团。另外,还有100 所左右的海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在英国设有分校。

据2013年6月由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发布的《英国私立高等教育现状》报告显示,英国至少有674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学生总人数约为16万,而英国2013-2014学年本科及以上学生总数达234万。

二、政府对私立教育的财税扶持政策

英国的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独立学校和私立高校一般都注册为慈善机构。虽然这样获得的财政扶持较少,但可以在税收方面获得不少优惠。

(一)财政扶持政策

1.私立学前教育的财政扶持政策

英国政府根据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学生数量确定财政扶持的数额。大部分的私立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主要通过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以维持运营。

2.私立中小学的财政扶持政策

私立中小学自行承担主要的投资、运营费用,但如果地方政府安排了私立学校接收学生,特别是社区有特殊需要学生(如残障学生),则该学校可获得政府补助。英国教育部2014年9月4日公布的《英格兰特殊教育需求学生统计报告》显示,2014年,由独立学校接收的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比例为5.1%,非公立特教学校接收的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比例为1.7%。据拥有1257个私立学校会员的独立学校理事会(Independent School Council,ISC)2013-2014学年度统计报告,其会员接受来自早期教育资助、地方政府补助、“政府音乐舞蹈人才计划”补助以及其他来源的资助金额达1.17亿英镑。据咨询机构牛津经济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2014年发布的报告,独立学校理事会会员学校对英国经济的增值(Gross Value Added)贡献额达95亿英镑,相当于利物浦市的经济总量,缴税额达36亿英镑。

英国政府通过的《2010年特许学校法》允许私立学校转变为特许学校,条件是其提供免费教育。同时,政府大力推行自由学校项目以支持企业、私人、民间团体和私立学校开办自由学校。特许学校的办学主体来源广泛,可以是个人、企业、社会团体、宗教团体、大学等,因而形成了多主体的办学格局。

特许学校项目和自由学校项目逐渐打破了私立和公立教育之间的界限,许多独立学校已经在赞助或共同赞助公立学院,与公立学院分享专业知识,推动公立学校的发展。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4年年初,已有16所私立学校通过自由学校和特许学校项目被纳入到公立教育体系中。特许学校项目的发起人、英国教育部前学校事务国务大臣安德鲁·阿道尼斯勋爵在2014年1月表示,预计今后10年中将有100多所独立学校陆续被纳入到公立教育体系中。

3.私立高等教育的财政扶持政策

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主要依靠收取学费来维持运营,英国政府支持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方式主要是由政府下辖的学生贷款公司(Student Loan Company)向学生提供学费贷款。此外,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也申请科研经费,但其研究能力一般较弱,因而获得的经费较少。下面主要分析学费贷款对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支持情况。

英国政府在2012年将学费标准上限提升至9000英镑后,学校直接从政府得到的拨款数额减少,而更多收入来自向学生收取学费。大部分学生在入学时都可以向政府申请贷款,学费贷款将直接打入学校账户,等到学生毕业后且年收入达到21000英镑后再按月偿还,30年后仍未还清的贷款余额将被一笔勾销。不仅像摄政大学和白金汉大学等注册为公益机构的慈善组织的大学中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学生贷款,像BPP大学这样的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中的本科学生也有资格申请学生贷款。据英国大学校长联盟发布的报告,2012-2013学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费贷款的学生人数比2010-2011学年多了2.1500万人。

2011年颁布的《把学生置于体系的中心》白皮书还提出了一个“核心加边缘”的办法,给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留下了空间。白皮书计划从2012年起,除了优等生的录取不再受名额限制外,给收费在7500英镑以下的学校预留2万个招生名额。因为大多数大学的收费都超过了这个限额,所以该政策的主要受益者将是私立高等教育机构。2010年公布的《可持续发展技能》报告中还提出,政府从2013-2014学年度起,将为接受继续教育的部分学生提供贷款。

据2014年3月28日《泰晤士报高等教育》道,2013-2014学年,私立学院学生获得的贷款数额为4亿英镑,政府还计划将2014-2015学年的贷款额增至6.5亿英镑,比2010年私立学院学生获得的3000万英镑的贷款额几乎增长了22倍。2014-2015学年,政府还将为私立学院学生提供2.5亿英镑的生活费贷款。这样,私立学院学生贷款总额将达到9亿英镑。2015-2016学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学生获得贷款额将达8.5亿英镑。

此外,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公立大学为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提供包括英语课程、大学基础课程、一年级教育和研究生预科教育在内的教育服务。虽然政府不直接向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拨款,但实际上通过公立大学向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来支持私立学校的发展。

(二)税收优惠

允许私立学校注册为公益性“慈善组织”是英国私立教育的一大特点。近半的私立学校注册时登记的是慈善组织,以便把自己和一般私人企业区分开来,从而获得减免税收的待遇。《英国私立高等教育现状》的调查显示,54.6%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注册为营利性组织,39%注册为非营利性组织,6.4%归类为“其他”。

英国税法规定,教育是属于“非营利性”的事业,只要是在教育方面的收入均不需要纳税,无论是来自政府财政的投入,还是来自公司、企业、个人的资金,或是通过对外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和服务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属于公益事业的英国私立教育机构与公立教育机构一样,相关税收优惠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免交资本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企业税。例如,不动产增值收入、股票分红、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都免税。大学围绕其宗旨(如教育、科研)开展的活动以及其他为了学生利益开展的活动可以免交企业税。例如,英国高校从政府机构、企业、国际组织获得的研究项目经费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学生宿舍、学生与学校员工使用的餐厅可以免交企业税。但是,不在机构宗旨内进行的营业收入需要缴税。根据实际情况,政府会对高等教育学校发生的各种交易降低营业税率。

英国对所有应缴税的供给商品或劳务征收标准税率为17.5%的增值税,但对特定商品实行零税率,如销售捐赠物品、出版图书等;对供给慈善事业的燃料和能源实行 5%的税率。此外,还有市政税优惠,如学生免交市政税。学校的房地产印花税、与其关联的公益性公司的营业税等也享有税收优惠。

第二,如学校接受捐赠,可以根据相关契据、合同、收据等要求减免所得税。例如,学校得到英国文化委员会或皇家学会的奖学金、捐赠等则无需纳税,得到一些基金会关于教育方面的捐赠也无需纳税。同时,政府还鼓励个人以提供奖学金名额等方式捐赠,学校对该部分无需纳税。根据英国大学校长联盟的报告,2012-2013学年,119所大学校长联盟的成员得到来自于22.3万名捐赠者的6.81亿英镑赠款。

第三,企业和个人捐赠的税收减免一般通过以下方式运行:当捐赠人是企业时,可以将捐赠的全部款项从其应缴纳税款中扣除相应数额;个人捐赠的税收优惠包括遗产税减免、所得税减免、工资单捐赠减免。

?誗遗产税减免:英国法律规定,遗产税税率为40%,若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遗产且未获得相关利益,则免征遗产税。例如,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的遗产超出该遗产净值的10%,则遗产税税率可降至36%。

?誗所得税减免:个人所捐款项按照低税率缴纳所得税,而且受捐赠慈善组织可从税务局取得所征收该部分所得税。例如,个人向慈善团体捐赠100英镑,可按照捐赠125英镑的标准减免所得税,如果当前的基础税率为20%,那么该捐赠人只需缴纳25英镑的税收,慈善组织可向税务局申请返还这25镑。如果该捐赠人是基础税率纳税人,就不能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如果他是一个较高税率(40%)的纳税人,125英镑的应税收入要缴纳税收50英镑,而作为捐赠款,这125英镑只需按照优惠税率缴纳税收25英镑,这样该捐赠人就获得了额外25英镑的税收减免。

?誗工资单捐赠减免:雇员可授权雇主从其税前工资总收入中扣除一定数额支付给慈善组织,税务局在征收所得税时就会将捐赠额予以减免。

第四,对受教育者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儿童的税收抵免政策(Child Tax Credit)是指对16 岁以下儿童的家庭,税收抵免额为每周8英镑;对已婚夫妇扣除限额为应税收入的10%,若父母一方应税所得高于218英镑时, 每超过15英镑, 税收抵免额就减1英镑;对离异夫妇, 税收抵免额可经协商后由一方享有, 也可根据与孩子居住时间长短在双方之间分配。

三、相关财税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未来走向

近年来,由于英国政府实行财政紧缩政策,政府财政在教育领域的支持力度逐渐减小。在学前教育方面,尽管保育机构和人员的质量都有所提高,但处境不利儿童与一般儿童的学业差距并没有缩小。很多私立保育机构认为缺乏足够的经费以提高质量,并对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表达了担忧。

在自由学校项目方面,据2014年10月19日《独立报》报道,政府徒费了5000万英镑在国家督导办评级为“不合格”或“需要改进”的自由学校上,104.3万英镑花在被取消或是撤回申请的自由学校上。一所自由学校被评为不合格后又重新更名为另一所学校,实际上连校长、办学地点和学生都没有变。另外,第一、二批被批准的79所自由学校中,1/3的学校被评为“不合格”或“需要改进”,1/5的英格兰学校被评为“不合格”或“需要改进”。从小学生的毕业考试成绩来看,在地方政府运营的学校中,79%的学生达到了国家对阅读、写作和数学科目规定的要求,而自由学校中的这一比例只有70%。参加2013年国家课程评估考试的自由学校中,除1所自由学校外,其余所有自由学校成绩都低于当地其他学校成绩以及国家平均成绩。

在大学生申请贷款方面,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在2013年11月下旬命令23所学院停止招收国家高等教育证书(HNC)或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的新学生,并中止了这些私立学院学生申请2013-2014学年来自于学生贷款公司的贷款。这主要是因为当时提供给私立学院学生的贷款额度已比政府原来的预算超出8000万英镑。2014-2015学年,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人数将设立上限。2015-2016学年,公立大学的本科生招生人数限制取消后,私立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人数会受到控制。此外,目前来自欧盟国家的学生与英国本地学生享受一样的学费和生活费贷款待遇,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正在咨询意见,拟将欧盟学生申请生活费贷款的在英居住时间要求由3年调整为5年,但学费贷款要求不变。

在税收政策方面,政府之前允许给予私立学校资质是因为其能明显减轻公立学校的压力。但是,近年来,慈善机构的主管部门慈善机构委员会(Charity Commission)正在根据《2006年慈善法》(Charities Act 2006)重新衡量私立学校究竟能给社会公众带来多少利益,包括是否让社会公众享用其设施、是否让其他公立学校享受其优质教师资源等。据2014年2月21日《独立报》报道,私立学校“预先付费计划”允许家境较好的家庭一次性将学费投入私立学校的信托基金,使学生父母获得的收益不用纳税。

目前,英国各政党正在紧张备战2015年5月大选,但不管哪个政党执政,预计政府财政紧缩政策将持续较长时期,私立教育机构的财税政策在近期不会有太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