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市邮政管理局:
根据《贵阳市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试点工作方案》、《2015年贵阳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规定,结合全市开展试点工作实际,现将申报贵阳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项目(第二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物流快递仓配一体化项目、物流快递分拨中心、电商产业园等基础设施;高校快递综合服务站;快递企业标准化门店建设;农村电商快递分拨中心、农村电商快递服务站、本土电子商务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
(一)在贵阳市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项目须为2015年以后(含2015年)启动建设,2016年7月之前完工并投用的项目;
(五)为避免重复支持,对于已获得或确定将获得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参加申报。
(六)申报项目须相关手续齐全(如工商、税务登记证等,建设类项目须提供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能够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电商平台原则上投资规模在200万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含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三)贵阳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项目申报表;
(四)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五)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六)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七)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快递仓配一体化、分拨中心项目、快递企业标准化门店建设项目向市邮政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农村电商快递分拨中心、农村电商快递服务站、本土电子商务平台、高校快递综合服务站项目向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初审。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原则,由市邮政管理局对快递仓配一体化、分拨中心项目、快递企业标准化门店建设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对农村电商快递分拨中心、农村电商快递服务站、本土电子商务平台、高校快递综合服务站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五、申报时限
请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市邮政管理局在8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审核通过后的项目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书面承诺。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四)各初审单位应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切实做好指导与审核,严格把关,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五)各初审单位应加强对已支持项目的后续指导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将获得的专项资金列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付莹钟亚琼 ,联系电话:85806721,85806508,邮箱:370300394@qq.com)
贵阳市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贵阳市商务局代章)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