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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19 17:46:01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农产品流通企业:
  按照《贵阳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筑府发〔2015〕31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年度资金安排,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完善了《贵阳市2016年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贵阳市2016年大型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和《贵阳市2016年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16年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建设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和范围
  2016年6月底前、9月底前和11月底前分别按照《贵阳市2016年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贵阳市2016年大型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和《贵阳市2016年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实施方案》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完成的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原则上应为本年度建设完成的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16年度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申报采取“先建设、后申报”的方式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征集本辖区符合资质条件的并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初审、申报,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认并验收后,按相关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可分三批次组织申报,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分别于2016年6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将经初审合格的项目向市商务局推荐申报。
  四、申报内容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于6月30日、9月30日或11月30日前,对本辖区初审合格的项目向市商务局出具推荐意见,并附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4),同时报送项目申报资料。
  五、项目申报须提交的资料
  (一)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项目
  1.承建方项目申请报告。
  2.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3.项目竣工自评报告:包括承建主体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项目申报依据、项目自评结论,项目经济效益(新增年销售额、降低流通成本等)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承建主体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市商务局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承建主体公章)。
  5.相关审批手续:规划、土地、环评、消防、工程质量手续。
  6.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报告(须加盖承建主体财务章):有审计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报告,必须对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进行审计。
  7.项目建设施工、购置设备设施合同复印件、及购置设备设施清单(需详细列明设备设施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
  9.项目建设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财务凭证(发票)以及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0.项目承建主体出具的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承诺,主要内容为:当遇自然灾害、重大节日等各种原因引发市场菜价发生异常波动时,必须履行稳价惠民义务,按政府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向市民低价投放指定品种蔬菜及其他农副产品;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如违背以上承诺,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条件收回相应的公共资源和扶持资金。
  11.项目实景影像彩图资料。
  12.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以上文件资料一式3份(A4纸)装订成册。
  (二)大型生鲜超市项目
  1.承办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2.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3.项目竣工自评报告:包括承建主体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项目申报依据、项目自评结论,项目经济效益(新增年销售额、降低流通成本等)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承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承办企业公章,下同);
  5.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中长期土地(房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消防部门验收意见。
  7.项目工程结算专项审计报告(须加盖承建主体财务章):有审计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报告,必须对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进行审计。
  8.项目承建、装修、购置设备设施合同复印件及购置设备设施清单(需详细列明设备设施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
  9.项目实际发生费用资金(发票)的合法财务凭证以及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和两个以上农产品基地签署的购销合同。
  11.项目承建主体出具的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承诺,主要内容为:当遇自然灾害、重大节日等各种原因引发市场菜价发生异常波动时,必须履行稳价惠民义务,按政府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向市民低价投放指定品种蔬菜及其他农副产品;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如违背以上承诺,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条件收回相应的公共资源和扶持资金。
  12.项目实景影像彩图资料。
  以上文件资料一式3份(A4纸)装订成册。
  (三)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
  1.承办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2.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文件。
  3.项目竣工自评报告:包括承建主体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项目申报依据、项目自评结论,项目经济效益(新增年销售额、降低流通成本等)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4.承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承办企业公章,下同);
  5.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中长期土地(房产)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消防部门验收意见。
  7.项目工程结算专项审计报告(须加盖承建主体财务章):有审计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报告,必须对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进行审计。
  8.项目承建、装修、购置设备设施合同复印件及购置设备设施清单(需详细列明设备设施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
  9.项目实际发生费用资金(发票)的合法财务凭证以及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和两个以上农产品基地签署的购销合同。
  11.项目承建主体出具的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承诺,主要内容为:当遇自然灾害、重大节日等各种原因引发市场菜价发生异常波动时,必须履行稳价惠民义务,按政府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向市民低价投放指定品种蔬菜及其他农副产品;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如违背以上承诺,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条件收回相应的公共资源和扶持资金。
  12.项目实景影像彩图资料。
  以上文件资料一式3份(A4纸)装订成册。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的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多渠道发动和征集辖区内资质条件好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参与项目的建设、申报,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把项目建设申报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的建设标准和申报要求,指导申报主体按标准开展建设、完善审批手续和申报资料,严把项目初审关,切实推荐本辖区内规范合法、实力雄厚、示范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广的企业和项目。
  (三)注重实效、绩效考核。2016年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建设、申报要坚持“确保质量、建有所用”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能够发挥实际效果,真正起到保供稳价、惠民利民的作用。要建立项目动态监督检查机制,对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及骗取、挪用或截留资金的行为。
  (联系人:莫非、姜永久、杨世强,联系电话:85806676,传真:85806624,电子邮箱:
575369735@qq.com,附件请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贵阳市2016年度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2.贵阳市2016年度社会化大型生鲜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3.贵阳市2016年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建设实施方案

        4.2016年产地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生鲜超市和社区平价生鲜直销超市项目汇总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