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前沿

南宁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24 11:11:10  

为加快推动南宁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4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5〕77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产业规模稳步增长。2012-2015年,南宁市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从29.1亿元增长到55.70亿元,年增长均超20%,占全市现代服务业收入比重逐年增加。目前,南宁市拥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100余家,从业人员5000人左右。

科技企业创新孵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目前,南宁市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3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在孵企业近400家,毕业企业220余家,在孵企业从业人数近1万人。

技术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十二五”规划以来,南宁市技术合同交易额以平均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加。2015年全市共登记技术合同379项,成交金额1.68亿元。

知识产权体系初步完善南宁市结合自治区专利倍增计划和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修订和完善鼓励发展知识产权的奖励政策,建立健全南宁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南宁市设立公司,目前已有15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南宁市注册,不定期对机构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精专业的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通过验收。

科技服务平台作用日益显现南宁市建有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南宁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南宁生物中试工程中心、南宁市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南宁中小企业创新科技服务网、南宁市大型文献公共服务平台、“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南宁市生物医药产业大型科学仪器共享与服务平台等八大平台,分别为相关行业及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南宁市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时间短,产业规模、服务效率、从业人员、机构数量建设等方面与先进城市和发达地区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产业整体规模较小、实力较弱。

二是科技服务业作为新型产业,目前尚未形成比较系统配套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缺乏科学统一的政策、法规指导,科技服务业发展目标和重点指引不清晰,扶持政策不到位,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且政策覆盖面窄。

三是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够完善,平台资源分配利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尚未建立有效的共享机制,科技服务机构入驻较少,缺乏个性化专项服务,社会各界对中心的作用和功能了解不够,关注不多,宣传推广力度还有待大力提高。

四是科技服务业人才短缺,尤其是IT行业软件应用人才、专利代理人等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既熟悉科技,又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无法满足和支撑科技服务业发展。同时,科技服务业中、高级人才培训机构少,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不足,产业部门与教育培训部门人才供需互动机制尚未形成。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拓展科技服务领域,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长科技创新服务链,重点培育研究开发及其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产业服务。全面提升科技服务业的整体规模、质量和效益,增强科技服务行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驱动力、辐射带动力与融合渗透力,推动科技服务向专业化、网络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为南宁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初步建成,形成一批重大项目,做强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机构,产学研进一步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加速,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提高。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突破130亿元,创新创业孵化生态体系逐步形成,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20家、创客空间10家。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努力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立健全专利申请授权跟踪统计机制,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引入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搭建检验检测公共平台,检验检测机构实现市场化运营,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业规模扩大,初步建成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联合国家科研机构,建成面向东盟的质检、计量、特检、标准、编码、认证等6个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中国—东盟的科技服务业集群。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科技服务业成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打造科技服务业特色聚集区。立足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化整合配置资源,着力打造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南宁高新科技创新园、南宁·中关村创双创示范基地、南宁东盟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广西(南宁)大数据产业园等一批科技服务业特色聚集区。依托国家级产业基地、科技园区和行业领军机构,聚焦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打造若干符合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创新能力突出、示范作用显著,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排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构建良好科技服务环境。促进创新资源和科技服务机构向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科技园区等区域聚集,建设良好的研发、孵化、创业和服务环境。依托高新区雄厚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研发设计、软件服务、科技咨询、科技管理及各类专业化科技服务行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快建设成果转化转移体系。

支持成果转化转移机构建设。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开发区、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资源集聚区设立一批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具有技术评估、成果推介、融资担保、知识产权等专业性和综合性成果转化转移机构。推动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深化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开放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建立多层次技术交易体系。建立由“研发机构、企业、中介、经纪人”等多元化组成,覆盖全区的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多层次技术交易体系,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协同发展的技术转移服务新格局。鼓励科研机构发挥研发优势,与企业开展技术转移合作,以技术、人才、资本合作以及技术服务外包等方式,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机构面向市场提供中试和技术熟化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

拓宽和健全融资渠道。吸引国内外科技创投机构、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或参股已有的投资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加大对轻资产的科技服务企业的资金投放,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积极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为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信贷、担保等金融服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三板市场挂牌,或到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以及境外公开市场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高新区管委会)

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作用,推行政府、银行和担保公司共担风险的模式,通过信息披露与共享,积极开展同业合作,实行联合担保或比例分保等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服务机构的融资增信需求。吸引相关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向高新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制定科技保险补贴政策,推动保险机构开发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四)构建专业化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全新载体。积极搭建“天使投资+创业导师+专业孵化”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完善链条化、专业化、集成化、市场化的孵化体系,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的载体作用,推广“创业导师+服务平台+专业孵化”的培育模式。支持高校在大学科技园内建立大学生见习基地、大学生创业苗圃,进一步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开发区、市人社局)

构建孵化机构多元化发展格局。鼓励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专业化孵化器,以市场化手段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机构向孵化器聚集,为在孵企业提供高质量创业增值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孵化器引入创客模式,搭建开放的研发平台,积极培育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研发众包等新业态。充分利用各类专家库资源,有针对性地筛选技术、财务、法律、金融等各方面专业人才,不断完善创业导师库。积极整合创业导师资源和小微企业创业需求,搭建网络化的创业辅导平台,面向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开放,促进孵化器与创业导师的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开发区)

(五)加快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商用化、法律、咨询、培训等市场化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积极引进区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南宁市设立分支机构,对企业等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提高其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培育2-3个熟悉国际规则、实务操作能力强和影响力较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预警和战略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立集成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综合性数据库和主导产业、重点行业的专题数据库,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和专利预警分析项目。对全市专利申请授权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培育50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和产业创新优势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培育专利质押融资服务机构,支持国家级高新区为中小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型企业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设立相应扶持资金,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或贴息。(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六)加强研究开发及其服务建设。

鼓励研究开发资源开放。鼓励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科研机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提供面向试产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科研资源,加速产学研合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联合重点企业,组建一批高水平、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科技服务机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组建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独立承接研发设计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七)做大做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培育和壮大一批与南宁市重点产业关联紧密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行政部门脱钩、转企改制,加快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与并购重组,统筹检验检测资源,建设检验检测科技服务平台。协助推进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新建质检、计量、特检、标准、编码、认证等6个领域东盟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标准化等服务,提升检验检测专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编办)

(八)加快发展多样化科技服务。

促进科技咨询服务发展。大力发展科技战略研究、科技评估、科技招投标、管理咨询等科技咨询服务业,积极培育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管理外包等新业态。引导科技咨询企业运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发展商业数据专业咨询、精准营销、知识管理等新型咨询服务。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集成化的工程技术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加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开放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资源,建设科普教育、科普培训、科普传媒和科普研发基地,为公众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加强数字化科普场馆与设施建设,建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区域性科普网络系统,提供科普服务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新广电局)

大力发展科技综合服务。鼓励科技服务机构的跨领域融合、跨区域合作,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科技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全链条的科技服务,形成集成化总包、专业化分包的综合科技服务模式。鼓励高新区等科技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创新链建立科技服务体系,创办综合科技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发展需求的专业化综合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科技服务业的组织协调和发展规划,统筹做好行业发展顶层设计和布局,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跨部门合作新机制。加强自治区、市沟通合作和市、区联动。各县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有利于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工作体系。

(二)加大科技服务引导性经费投入。

加大市财政科技经费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资助、引导资金加金融投资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

(三)健全完善统计制度。

针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特点,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为产业研究、政策制定和投资决策提供统计支持。针对新兴业态,加紧制定统计指标,建立统计制度,及时跟进掌握产业发展态势。

(四)强化人才培育。

完善科技服务业引才引智制度。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鼓励校企资源整合,依托各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建设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和实训基地。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业专家库,为科技服务发展提供支持。

(五)积极培育创新联盟。

围绕南宁市优势产业,以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联合高校、科研院所资源,强强联手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创新战略联盟。在政策、资金、组织、信息、环境等方面引导和推动创新联盟建设。

 

附件:南宁市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重点项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