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渔业行政主管局: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于2016年8月30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2016年广西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农委发〔2016〕200号),要求各县区按自治区相关部署,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为认真落实好自治区意见,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经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决定延长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县区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委员会,项目申报条件等各项要求不变。
附: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16年广西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农委发〔2016〕200号)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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