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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24 17:39:40  

一、支持科技合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呼和浩特市企事业单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呼和浩特市各级各类科技园区、基地内,围绕现代农业、绿色食品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云计算、生物与制药技术、先进制造与装备、冶金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项目。

二、依托创新平台开展科技合作

支持呼和浩特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共建的国际合作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合作研发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品研发、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申报要求

1.厅市产学硏协同创新科技合作项目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呼和浩特市。

2.厅市产学硏协同创新科技合作项目必须提交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的执行期必须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

(2)合作协议应紧密结合申报项目,申报项目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3)合作协议中各项条款应具体详实,协议中必须根据项目申报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和完成指标;同时,协议中还需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3.项目实施能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来呼工作或合作参与研究,人员交流或培训活动3次以上,并为企业培养3名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或1个以上创新团队。

申报厅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领域科技项目联系电话:6621293

联系人:李慧玲 常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