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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1-24 17:44:59  

一、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项目

以产业化为目的,支持企业围绕我市重点培育发展产业推进实施拥有核心技术专利的专利项目。

申报及考核要求:

1.项目所涉的核心专利或专利组合,应是截至本指南发布之日前(包括当日)授权(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专利授权通知书不可代替专利证书),并经审核确认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技术是本产业或技术领域关键或核心技术,具用较高的技术创新水平,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我市相关产业的竞争力。

2.项目所涉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应是申报单位作为现有专利权人的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争议和纠纷。

3.申报单位能够以专利项目实施,带动企业规范和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管理,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

4.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

二、知识产权环境建设项目

知识产权环境建设项目分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项目和知识产权培训项目。

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项目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日常及“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活动节点进行全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要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充足从事知识产权宣

传工作的人员力量,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对我市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现状及我市知识产权宣传工作重点、要求等有较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把握,拥有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经历,能够完成宣传材料的编制工作。

2.申报单位能够根据宣传重点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融合的知识产权宣传格局。

3.申报单位能够配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完成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中的其他工作。

知识产权培训项目支持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区域及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要重点面向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科研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结合需求,深入园区、企业及中小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知识产权实务、专利信息利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2.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的目标和要求设计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进度安排,保证项目完成时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3.申报单位需有多次承办(或自主举办)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的经历。

4.申报单位要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师资资源,能够组建有针对性的师资队伍和项目实施团队。

5.项目申报单位能够配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完成其他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三、专利技术分析、评议项目

支持针对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领域、技术、产品拥有的专利技术进行分析和评议,为企业进一步优化创新路线、规避专利侵权风险,选择技术突破方向提供依据。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重点面向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申报单位能够围绕本企业的重点技术、产品梳理出相关知识产权布局及有关问题,形成评议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3.申报单位能够围绕本企业的专利技术筛选出对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专利技术及专利权应用中的有关问题,形成评议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2与3可各选择一个研究方向)

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我市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开展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相关的工作。

申报及考核要求:

1.申报单位重点面向市级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

2.项目结束时,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保持认证有效性。

申报知识产权专项联系电话:0471-6621287

联系人:奇继光 武雪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