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外经贸专项资金贴息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我市2016年下半年及2017年上半年有进口实绩的企业(在西安市商务局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及《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准备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材料,于2017年8月8日前报送我局对外贸易处(西安市人民政府1号楼618室)。
联系人及电话: 祝航
86786560
附件1:《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
附件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
附件3:《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略,在商务部及省商务厅官网参阅)
西安市商务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