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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报:我区深入开展科技计划体系改革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5 11:07:35  

 本报讯(记者 王菲)“2017年第二批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开始了,我们正着手申报其中一个专项。从今年的申报指南可以看出,新设立的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 采取产业链一体化设计,解决制约我区重点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的技术、成果、产品为我区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2月4日,新疆畜科院畜牧所所长田可川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感受。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做出全面部署。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自治区出台了《关于改进加强自治区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制定了《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 
  “新一轮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一场关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张小雷说。 
  据介绍,我区原有科技计划18类,现将原有的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优化为5类计划和1个基金,即“5+1”模式。“5+1”计划体系包含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并从2016年起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进入改革实质阶段。 
  去年,自治区进行了重大科技专项组织方式和产生机制的改革。出台了《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实施细则(暂行)》。“十三五”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定位突出自治区战略发展导向,项目实施主体突出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采取择优支持的方式。改革后的重大科技专项聚焦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产业发展部署,聚焦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解决民生和增加就业等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 
  与此同时,开展的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试点工作,制定了《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实施细则(暂行)》,该专项将瞄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解决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的产业、产品、服务为我区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这些实施细则的制定为规范我区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的实施效果提供了依据。 
  2017年,我区将进一步对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优化重组,形成“5+1”模式的10个计划体系和基金格局。包含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自治区重点研发专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自治区科技攻坚脱贫计划、科技兴新计划(基层科技计划)、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计划),自治区创新环境(人才、基地)建设专项(自治区基础研究与软科学计划、创新基地(平台)建设计划、天山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治区区域协同创新专项(上合组织科技伙伴计划、科技援疆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新设立的科技攻坚脱贫计划,围绕贫困地区在技术、人才方面的需求,重点支持“一户一个科技明白人”培训、科技扶贫示范村建设、民生科技惠民项目和农业适用技术成果示范推广等类别的项目。新设立的创新基地(平台)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国家、自治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创新发展,支持国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健康发展。新设立的天山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是自治区科技计划中创新条件(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的组成部分,通过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建设,促进交流合作,强化协同创新,引领全区科研团队发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以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在我区实施的科技成果的转化。 
  “自治区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突出体现新疆特色、新疆需求和新疆先行,按照自治区重点任务的要求,有效整合、稳步推进,明确计划的支持方向、支持方式和产生机制等。2017年各类计划向科技维稳、科技惠民、科技扶贫三大行动聚焦,力争在2年至3年内完成全区的科技计划改革。”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高旺盛说。 
  据介绍,通过建立一体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新机制新模式,我区将围绕基础前沿、关键共性、产业化开发、示范应用进行全链条设计,将对新型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一体化部署,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创新,以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科技资源碎片化和科研项目聚焦不够的问题,同时,使自治区科技计划更加聚焦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的规律、更加高效配置创新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