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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银川市2017年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5 16:56:2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医疗在银川”品牌,提升全市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根据《银川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医疗机构(含公办、公私合营和民营医疗机构,下同)开展2017年银川市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重点专科项目:支持全市医疗机构经认定的重点专科技术提升项目。重点支持医疗机构通过关键设备购置、先进诊疗技术研发和应用以及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式提升诊疗水平的项目。

2、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学高等院校开展医学基础、临床技术应用、重大疾病、地方常见病的诊治及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等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面向临床实际需要开展的应用性研究项目。

二、申报主体

在银川市地域范围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均可申报。鼓励和支持医学高等院校、各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登陆银川市科技网(http://www.yckjinfo.gov.cn/)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重点专科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银川市重点专科项目申请书》,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填报完成后进行网上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银川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银川行政中心406室)。

2、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原则不限数量,但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重点专科项目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不超过两项。

3、所有申报的项目必须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全部任务,不得延期。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自愿接受银川市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监管,并承诺严格按照银川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5、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310日。

四、资金支持方式

2017年医疗卫生科研项目通过市科技局组织的评审并立项后,按照项目支持金额的40%拨付资金,其余资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对在项目执行期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市科技局同类项目,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0951—6888735)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5

附件下载:

医疗卫生科研项目申报通知.pdf
重点专科项目申报书.doc
科技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