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缓解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作用,大力推进我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依据《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11〕540号)、《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并发〔2015〕9号)等有关文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了《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科学技术局 太原市财政局
2016年2月1日
太原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