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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黄河银川段休渔期渔政执法加强黄河渔业资源保护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6 10:11:51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黄河宁夏段实行休渔的公告》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为休渔期,禁止一切在黄河宁夏段以及附属水域开展捕捞行为,取缔一切捕捞渔具。

  为推动黄河银川段休渔工作顺利实施,有效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争取广大渔民和社会各界对休渔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5月18日,在自治区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银川市农牧局组织银川市及永宁县、灵武市、兴庆区渔政、农业执法人员会同辖区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黄河银川段陆上、水上执法检查,在重点水域及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查处违法捕捞行为,取缔一切捕捞渔具以及非法捕捞船舶。执法人员先后实地到永宁县黄河大桥(原浮桥)、永宁县灵武市太中银铁路大桥、永宁县望洪渡口、灵武市仁存护岸林场、灵武市临河乡等7个点的黄河岸边进行巡查。同时,执法人员乘执法快艇对银川黄河大桥至银川兵沟黄河大桥近20公里河段进行水上巡查。检查当天,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车辆10台次,执法快艇2艘次,查处违规捕捞3起,收缴各类渔具6张、渔获物8公斤(已放归黄河),教育违规人员5人。

  银川市自开展黄河银川段休渔期渔政执法工作以来,全市共张贴休渔期宣传公告、条幅680张(幅),开展执法30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车辆30台次,执法快艇2艘次,查处违规捕捞12起,收缴各类违法渔具30余张、渔获物20公斤(已放归黄河),取缔固定非法捕捞点4个,教育违规人员37人。

  下一步,银川市农牧部门将继续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管理、海事等部门会同执法,进一步加大黄河银川段休渔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行为,确保黄河银川段休渔期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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