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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6 10:55:54  

各县(市)区农牧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社)指标[2017]522号)文件要求,为大力培育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全面做好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经农牧局党委会研究,出台《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训基地认定范围

  具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等单位中优先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确定8-1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共同完成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及各县(市)区级各类农民科技培训任务,切实做好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其现有产业园区发展优势、服务现代农业优势及组织农民培训等优势,使其成为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教学点和观摩点。

  二、实训基地认定有关事项

  各县(市)区农牧局高度重视,按照《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认定程序,结合各自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于9月8日前择优推荐上报2-3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市农牧局组成评审小组于9月11-12日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实训基地进行筛选评审,于9月15日完成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三、联系方式

  于社琴:0951-6888992       13099515995

  联系人:

谢振华15209518991 张晶晶13519575119

  联系电话:0951-3079469

  电子邮箱:ycsngx2016@163.com



                               2017年9月5日


  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要求,树立“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思想,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和服务农业重大工程项目为导向,着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结合我市农民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简称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及科技示范园区、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等相关单位,均可申报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产业发展良好,热心农民培训工作。近两年被自治区评为一星、二星级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优秀农民田间学校、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优先推荐上报。

  (二)自有100平米以上,可容纳70人以上学员同时受训的教学场地(配套桌椅70套以上)。

  (三)有必要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及条件,如投影仪、笔记本、音箱设备等。

  (四)有独立的教学管理办公室(50-100平米)。

  (五)无线网络畅通,可对学员进行远程教学管理。

  (六)实训基地自有临近的种(养)园区。其中,种植园区(露地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设施园区在200亩以上),养殖园区(牛100头以上、羊500只以上),鱼池100亩以上,可供观摩实训教学。

  (七)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1—2名,责任心强,精通业务,懂电脑操作。

  (八)有一定数量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在本单位(园区)从事农业生产,或是合作社从业人员或社员。

  三、实训基地任务

  (一)确定为实训基地的单位,成为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教学点,共同完成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及各县(市)区级各类农民科技培训任务。

  (二)确定为实训基地的单位,成为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观摩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学员实训和观摩。

  (三)实训基地严格按培训项目资金规定用途,完善资金支出手续,健全支出明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培训。

  (四)依照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培训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实训基地承担的相应教学培训工作,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

  四、认定程序

  (一)由申请单位填写《2017年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表》(见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的基地简介材料4份(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教学场所图片、基地概况图片)。同时上报附表与简介电子版本。

  (二)各县(市)区农牧局对申请的实训基地进行摸底调查,每县(市)区在辖区内按照农业产业布局,择选优势主导产业推荐上报2-3个作为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的备选对象。

  (三)由银川市农牧局对上报的实训基地进行筛选,会同相关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拟确定10个实训基地在银川市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便于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基地名单。被确定的实训基地方可参与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农民培训任务。

  五、认定管理

  被确定为银川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基地的单位由银川市农牧局统一挂牌,在市农牧局的监督管理下,参与完成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相关农民培训任务。市农牧局成立专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综合科及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银川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共同监督全市实训基地的认定及管理工作。对认定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基地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基地的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种植(养殖)园区的情况、管理组织能力、培训工作各个环节的开展情况等。对不积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的实训基地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完成培训任务的实训基地,市农牧局将予以取消实训基地的认定资格,并在下年度不再给予任何项目支持。

  

(银川农牧局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