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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化肥、农药、除草剂减量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等六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6 11:03:09  

各县(市)区农牧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银川市农业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经市农牧局同意,现将《银川市化肥、农药、除草剂减量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等6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银川市化肥、农药、除草剂减量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2、银川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3、银川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4、银川市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5、银川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6、银川市水产养殖环境治理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

  银川市化肥、农药、除草剂减量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农业减化学肥料、减化学农药和减除草剂“三减”行动,坚持减量与保产并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银党发〔2017〕13号)、《银川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7〕48号)、《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发〔2017〕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 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强管理减少投入、提高有机肥资源利用率、推广施肥用药新技术、调整用肥结构,改善施肥方式等综合措施,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除草剂减量除残,发展循环绿色农业,把农业“三减”作为加快发展“三精农业”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总体目标

  2017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达到130万亩,覆盖率达到85%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37%以上,重点园区病虫监测网点实现全覆盖,施药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化学农药用量与同等病虫害发生年份相比下降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除草剂用量减幅达到1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减量化。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规模化经营。以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强化经营理念,完善管理措施,指导实施主体根据经营地块实际制定施肥、防病虫害和除草综合方案,实现“四统一”(统一配方、统一购药、统一机械、统一作业)标准,规模推进、减少投入,实现农业节本增效、提高化肥、农药施用效率,减少农业环境污染。创建农业“三减”示范区,每个示范区的面积在500亩以上,示范引导带动农业“三减”技术应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二)建立完善的农事制度。一是改变施肥方式。推广水肥一体、叶面喷施等减肥增效施肥技术。示范推广缓释肥、控释肥、腐殖酸肥、微生物肥、氨基酸肥等高效新型肥料。二是建立轮耕制度。通过耕作层机械深耕整地、打破犁底层等措施,改善土地理化性状,增强土地保水保肥抗病虫能力。三是构建科学轮作制度。建立以水稻为核心的轮作体系,积极推进米、麦、菜、饲草、葵花、杂粮和其他经济作物合理轮作,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改善土壤、培肥地力。四是调整农药施用方式。示范推广应用生物和环保型药剂、高活性助剂,推广以生态调控、物理控害、生物防治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防控技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畜牧科、市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工作站

  (三)提高施药、施肥的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现代新型、大型植保、施肥机械,大中型高效药械替代小型低效药械,积极引进侧深施肥机械和大中小型农用植保飞机,扩大飞机航化作业面积。优化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配置,提高全天候作业能力。鼓励合作组织或农户,引进更换使用国内外先进的高标准喷头和喷头体,提升施药水平。推行植保机械与农艺配套,提高防治效率、效果和效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农机科、市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工作站

  (四)推广农业“三减”重点措施。一是增加有机肥施用。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变废为宝、变害为利,鼓励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因地制宜种植绿肥,推广以冬牧70黑麦草为主的绿肥种植。 扩大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应用规模,大力推行绿色有机种植模式。二是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调整化肥使用结构,实现精准施肥。开展区域配肥站建设,推进配方肥进村、入户、到田。三是应用先进防病虫害施药技术。积极引导开展除化学防治以外的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综合防治,采取深松、轮作、套种等耕作和栽培方式,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种群数量。优化集成各项病虫害防治技术,大力推广超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自走式喷杆喷雾器等先进施药技术,提高农药利用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农机科、畜牧科,市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工作站

  (五)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开展农药精准配制、包装物和残液回收处理等工作,解决农药残液随意倾倒和农药包装物(药瓶、药袋)随意丢弃等问题,有效减少农药环境污染。二是加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积极试点自动化、智能化田间监测网点,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行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控,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植保专业防治队伍为依托,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提高病虫害防控水平。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四、具体要求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农业“三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负起责任、发挥作用,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农牧局牵头成立农业“三减”行动专家指导组,制定具体技术方案。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整合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资金,支持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机械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广,重点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业“三减”专项技术推广和病虫害监测网络的支持,加大对实施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的规模经营主体补贴力度。

  (三)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农业“三减”行动专家指导组要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绿色防控技术和科学用药等技术服务,落实各项关键技术措施,确保各项技术到位率。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科技下乡”等阵地,重点培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负责人和配方施肥、植保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技术骨干,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水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现场观摩、创建典型样板等方式,加大典型宣传推广力度,示范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农业“三减”行动。

  (四)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农业环境污染源头治理责任制,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农药销售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行为,禁止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环境激素类化学品,实行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和实名购买制度,做到流向可跟踪,净化农药市场,保障农业投入品安全,保护农民利益。

  附件2:

  银川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业环境综合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环境的影响,根据《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银党发〔2017〕13号)、《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银川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宜两化”城市建设为目标,以“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为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企业运作、布局合理、农户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监督、回收单位集中统一运输存放、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规范化、无害化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减少农业环境污染。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逐步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到2020年,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力争实现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抓好试点先行。通过对历年来农药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科学分析各县(市)区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实际情况,确定全年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的目标值,选定设施蔬菜发展情况好的乡镇作为试点工作区域。召开工作会议,签订委托回收协议和承诺书,明确责任范围,分解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二)推广科学防治,减少包装数量。大力推行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使用大包装农药,减少农药使用的同时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强对农民科学使用农药的技术培训,提高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水平和环保意识,减少随意丢弃。做到从源头上着手,推广科学防治,努力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三)确定回收实施主体。农药经营单位销售农药时必须对所售农药进行登记,建立农药购销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的台账,对产品信息、产品来源、销售信息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情况进行记录。回收后按不同规格分别装箱(袋)、捆扎。在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100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和现代农业示范区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收集箱,安排专人集中放置本社(场、企业、户、示范区)产生的农药废弃包装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农业执法一大队

  (四)建立回收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培训、回收组织协调、回收归集核实、督促检查等工作。根据农药供应季节及时督促归集和回收主体对辖区内各农资经营店回收及集中收集箱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统一归集、核实和登记造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农业执法一大队

  (五)加强储运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定期归集农药经营单位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登记造册后转运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避免长期储存,发生二次污染。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企业危废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检查,引导企业自觉规范危险废物运输处置,杜绝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业执法一大队

  (六)规范处置行为。做好对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置单位集中进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监督工作,要求处置单位须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做好分类安全处置等工作,各县(市)区农牧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业执法一大队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农牧局要根据各自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监管,规范回收和处置秩序,建立县(市)区、镇(乡、街道办)、村(社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回收利用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从源头上减轻农业环境污染。

  (二)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收利用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和调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在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加强考核监督,健全管理制度。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处理的监督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田间农药包装袋残存情况进行调查暗访,根据处置单位出具的收货凭证所记载的包装废弃物总数,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转运与处置各个环节必须做到账物一致。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回收点台帐的抽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区要通过网站、微信、电视、广播、报刊、告示、横幅等多种形式,结合农民购买农药的机会,加大废弃农药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回收处置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安全处理有关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性的认识,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到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3:

  银川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治理农业环境污染,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银党发〔2017〕13号)、《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带动、网点回收、群众参与”的思路和“科学化、合理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逐步建立“行政推动、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市场运作”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体系,把农用残膜回收作为减少农业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快农用残膜的回收,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继而建立乡镇、村级废旧农膜回收网点,畅通回收渠道,加强我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基本形成市有加工企业、乡镇有回收站、村有回收点,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交售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网络体系,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70%以上,其中废旧棚膜回收率达到100%,努力实现废旧农膜资源化循环利用,农田地膜残留量和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任务

  (一)抓好回收利用企业建设。积极引进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开展废旧农膜定点收购加工,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引进废旧农膜加工再生颗粒、生产防水防漏材料、生产塑料编织袋等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再生和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乡企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二)抓好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每个乡镇充分利用现有的垃圾场改造或修建1-2个废旧农膜回收网点,每个村统一规划设立一个废旧农膜回收点,建立“户收集、村集中、乡镇储存”的废旧农膜回收模式,由各村将废旧农膜收集并运输至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网点进行临时储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乡企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三)开展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一是推广应用耐候强力地膜。采购使用抗拉性能好、耐候期强的农膜,降低残膜回收难度。二是示范推广控制农田残膜污染新技术。积极示范应用生物降解地膜、光降解地膜及淀粉地膜等可降解地膜,使残膜经一定时间后形成无害物质溶入土壤中,消除和控制农田污染。三是加快推广农田残膜机械回收技术。积极引进操作方便、群众接受、回收率高的残膜回收机械。引进具有较强生产适用性和地域适应性、融土壤耕作与残膜回收功能于一体的复合机型。充分发挥农机作业公司和农机合作社的作用,鼓励开展残膜机械化回收“整村推进、整乡推进”措施,开展残膜机械化回收与人工分拣作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农机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四)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宣传培训。采取电视、广播、网络、印发宣传单、刷写墙体标语和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农技干部职工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大力宣传废旧农膜对农业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及回收再利用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鼓励群众积极投身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中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农业科,办公室主任由农业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蔬菜科负责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同时对收购网点建设及回收处理工作进行考核。乡企科负责引进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做好残留废旧农膜治理项目的申报和资金争取工作,扶持回收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和深加工水平。农业科要将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同时对各乡镇以及回收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指导,防止回收、加工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三)落实扶持政策。根据全市农膜使用总量,采取政策支持、资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各个环节。争取市级财政部门每年列支部分资金,对于农业技术部门开展生物降解膜试验和推广新型农膜产品和耕种技术予以补助。同时,协调各相关部门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使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带动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健康发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放在重要的位置,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创优评差,对工作开展好、有特色、有创新、有实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负责任的给予曝光和通报批评。

  附件4:

  银川市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耕地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改善耕地环境是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我市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力度,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2016〕108号)、《银川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结合我市特点,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划定耕地环境质量类别为基础,以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为核心,以保障农业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体系,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确保实现与全面小康相适宜的环境目标,为银川市建成“两宜两化”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耕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耕地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耕地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划定耕地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国家发布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6月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定期更新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各县(市)区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倾斜。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履行土壤保护责任的监管。市政府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通报,并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多规合一”行政审批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三)严格执行农业生产标准规范。完善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督促生产者严格执行农业生产中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包括农膜标准、农药包装标准、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完善生产记录,规范投入品使用,加强对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大标准化生产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农民技术素质和标准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耕地污染。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参与耕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耕地地力提升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市农技推广中心

  (四)加大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防护隔离带、阻控污染源,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施用改良剂、减少农药化肥除草剂使用量。推广秸秆还田、翻耕、绿肥种植、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逐步降低饲料、饲料添加剂中微量物质的含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中重金属对土壤造成的污染。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畜牧科、农机科、市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工作站

  (五)强化农业生产监督管理。对各农资经营网点就进货渠道、农资品种、农资质量、是否高毒农药等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健全统一的进、销货台帐、农资产品备案制度、索票索证制度、台账管理制度,为农业耕地安全用药提供保障。督促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等种植养殖企业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记录制度,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化肥、兽药,严厉打击使用高毒农药及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耕地的行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牧局

  配合单位:农业科、蔬菜科、畜牧科、农产品质量监管科、市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工作站、农业执法一大队

  四、具体要求

  (一)明确主体。各县(市)区农牧局是实施本工作方案的主体,要分别制定并公布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构建以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年度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把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完善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环境宣传网络,普及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相关知识,营造保护耕地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考核。在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地区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5:

  银川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发〔2017〕1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48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为依据,按照“科学布局、控量减排、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强化顶层设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针,强化畜禽规模养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通过规划引领、综合治理、规范监管、科技支撑,建立和完善粪污治理基础设施,推广生态养殖与畜禽粪便循环利用模式,提高畜禽养殖综合效益,推动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底,银川市禁养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区)全部搬迁关闭,禁养区内无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区)。到2020年,全部规模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率达到70%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区)粪便综合处理利用率达90%以上,养殖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直接还田或经生化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和方案。结合全市空间规划和生态红线划定等工作,会同环保、国土、水务等部门拟定生态畜牧业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其他防治措施。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散养密集区域,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二)依法划定禁养区,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搬迁关闭。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规定,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在政府统一部署下,禁养区内现有各类养殖场(小区)2017年年底前完成关停搬迁。

  (三)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五化)的要求,以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银川市级标准化示范养殖场抓手,实施养殖核心区适度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工作,通过对养殖场基础设施、饲草加工机械、粪污处理设施等的改造升级,推动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四)推进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处理和设施建设。在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因地制宜地采用污水减量、厌氧发酵、粪便堆肥等技术,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前处理设施、厌氧消化设施、生物燃气利用设施、厌氧消化剩余物利用设施等。开展畜禽养殖废水农田消纳工作,因地制宜建设粪污处理中心,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包括堆肥设施、污水高效处理设施、污水转运设施,配套灌溉管带和运输车辆等,减少废水排放量和降低废水有机物含量,实现废水回收利用和零排放目标。

  (五)严格环境监管,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严格项目审批和建设,凡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在项目建设前,须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发改、国土环资等部门不得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办理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许可手续,对未经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养殖场,政府不得提供任何财政扶持。项目建成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加强技术指导,促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一要推进清洁生产,指导畜禽规模场科学调配饲料,规范饲料添加剂使用,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氮、磷排放;加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指导,推进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利用。二要推进能源化利用和有机肥生产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区)和第三方治理机构等市场主体,以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和生物有机肥资源化利用为方向,通过企业自筹为主,政府扶持引导为辅的方式,加快建设有机肥加工厂。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成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充分发挥龙头效应和纽带作用,带动一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利用率。三是全面推进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因地制宜采用畜—林、畜—果蔬园艺(基质、花肥)、畜—粮等畜禽粪便生态循环模式,推动农牧结合、立体种养,促进畜牧业生态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牧局项目组织机构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会商项目实施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相关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具体负责单位,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一个主管科室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员,负责本县项目的实施和与市局的联系,为推进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定并落实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贴资金,重点向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倾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企业自筹、社会投入等多种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支持。

  (三)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按照职责分工,与财政、环保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搞好对接配合,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市农牧局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通报督查结果。

  (四)切实加强技术推广和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突出源头减量、污水处理、粪便无害化还田等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产业技术体系、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科技优势,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和集成,提高粪便和污水处理效率,促进资源化利用。各地要对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整理,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公众认知能力,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附件6:

  银川市水产养殖环境治理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银川市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银党发〔2017〕13号)、《银川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7〕48号)等文件要求,改善水产养殖环境,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平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想为指针,立足银川市水生态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维护银川市水环境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科学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清退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养殖围网、网箱;对适养区和限养区内的水产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养殖废水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养殖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在阅海、艾依河、鸣翠湖等重点河湖划定限养区,限制水产人工养殖。

  (二)开展标准化健康养殖,加大水产养殖先进技术的示范应用,积极推行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技术、水质改良技术、鱼菜共生技术,在养殖密集区,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大力引进名优水产良种鱼类,提高商品鱼的经济价值,降低密度;在大水面开展立体生态养殖,通过增殖放流增加水产品数量和品系,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使湖泊、水系达到“以水养鱼、以鱼养水”的良性生态系统。

  (三)开展渔业综合执法行动,打击查处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剂的销售、使用,加强投入品监管力度。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农牧局牵头,协调组织环保、财政等部门,开展养殖环境相关情况核查。限养区退养规模养殖场(户)和养殖网箱调查,限养区以外水禽规模养殖场调查重点突出规模养殖场基本情况、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养殖场污染情况等三个方面,要做到一场一档,资料完整,信息准确。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

  (二)强力推进整改拆迁退养。全面宣传发动,做好政策进村入户工作,争取养殖业户的主动配合,积极引导养殖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退养或异地拆迁,把养殖企业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对拒不退养的水禽规模养殖场(户),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关停拆除等措施。

  (三)全面改造升级养殖设施。加快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大力推广低碳高效循环水养殖技术、无公害、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实施生物工程措施净化水库水质,对专业鱼池、塘堰养鱼,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和违禁添加剂,调整养殖模式,推广稻田养鱼(养蟹)综合种养技术,强力推进无公害、健康、生态养殖。

(银川农牧局 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