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银川国际会展中心,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申报2017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博览发﹝2017﹞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2017年会展业补充申报项目(补充申报仅适用于举办时间在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的项目)报送银川市商务局贸促办,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关于申报2017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联 系 人:陈春娥 于潇
联系电话:6889242
电子邮件:ycsummit@163.com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1号楼721室
银川市商务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