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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7 09:14:0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6〕101号)精神,扩大我市医药产业规模,提升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32239”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扩大招商、优化布局、壮大规模、提升品质原则,依托我市化学制药、中药制剂、生物医药、医疗服务现有基础,进一步激发研发创新活力,提高医药工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完善医药价格监管机制,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全市医药产业向中高速发展,向中高端转型,力争把医药产业打造成引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规上医药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0亿元,较2015年实现翻两番,化学制药、中药制剂、生物医药占比达到80%以上;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2家;龙头企业不断壮大,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企业1家,超5亿元企业5家。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招商合作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唐山市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6—2018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准确把握医药产业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中的发展机遇和功能定位,着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优势企业及科研单位来唐投资或技术合作,在化学制药、中药制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品牌、高端人才和先进管理模式。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主动承接北京化学制药等京津医药产业项目合理有序转移,做好转移项目企业资质、生产批号等相关手续衔接工作。推进国内外知名企业与我市企业的合资合作、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功能,聚集发展要素,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项目落地达产。推进京津冀医疗卫生领域合作交流,引导市工人医院、市人民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与京津名院加强技术合作,争取来唐建设分院,实现深入对接。

(二)提升创新能力

1.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政府政策、资金引导作用,调动高等院校和医疗机构在医药创新上的积极性,提高新药临床研究水平,加快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围绕现代中药、化学制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的重点方向和关键技术,鼓励葵花药业集团、景忠山国药(唐山)等单位建立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推进华北理工实验中心等研发机构开展化合物筛选、药理、药效、药物毒性、动物实验、剂型研究、临床研究和仿制药质量及疗效一致性评价等医药服务,为我市医药企业研发提供保障。

2.推动化学制药创新发展。加快临床需求量大、新专利到期化学药物的仿制药开发,推动新药研制从“仿制”向“创制”转移,发展新型制剂技术,提高制剂生产技术水平。引导葵花药业集团对“复合凝乳酶”和“复合凝乳酶胶囊”产品加大工艺研发力度,在分子层面研究领域取得进展。积极培育好娃娃、康妇特、利康液、参花、延康等我市化学制药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

3.推进中药制剂现代化进程。不断扩大北京同仁堂河北中药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规模,推动河北旭宇金坤药业、迁西栗乡中药的中药饮片项目建设;推进景忠山国药(唐山)、河北百善等企业在迁西、迁安、玉田、遵化北部山区布局建设优品种植基地,在道地药材产区建设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实现“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加工产地化、经营产业化”。培育福乐、景忠山、阳光老人等我市知名中药品牌。

4.增强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针对生物医药“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长周期”的行业特点,重点引进、研发人用或兽用生物制品等高端产品。推进怡安生物以狂犬病灭活疫苗和诊断制品为基础,研发生产猪、禽、宠物等其他疫苗及诊断制品;推动河北海德生物科技新建年产40吨EPA、20吨DHA项目达产达效。

5.加快医疗器械研发应用。着力推动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河北艾驰生物等企业重点研发生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呼吸道系列检测试剂、国内领先水平的全自动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荧光PCR快速检测平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自主品牌产品。引导互邦(芦台)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高端智能电动轮椅床、智能护理机器人,实现产品优化升级。

(三)推进技术改造

利用现代技术改进传统生产工艺,大力推广基因工程、生物催化等生物替代技术。重点谋划河北百善的阳光老人系列药品生产线项目、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的大健康产业基地和保健品生产项目,促使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或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推进医药生产过程智能化,加快智能技术装备在医药生产过程中的应用,实现状态信息实时反馈和自适应控制,加快医疗器械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推进医药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加快工控系统、智能感知元器件等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进医药产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

(四)实施质量升级

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GMP要求,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技术,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提升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落实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要求,完成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任务。完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均一性和可控性。鼓励我市化学制剂生产企业引入欧美先进技术和质量管理理念,开展药品和生产线的国际化认证工作,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发展非处方(OTC)药物和医疗器械知名品牌,培育通用名药大品种,促进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和产业升级。

(五)优化产业布局

1.重点建设古冶医药产业园区。依托古冶区省级经济开发区,以生物医药、现代中药、化学制药、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和医药流通等项目为招商重点,以福乐药业、三鑫生化制品、集川药业等企业为承接载体,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全力打造集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食品加工等产研销于一体的医药产业基地,建成冀东地区“最具生产规模、最具资源价值、最具技术优势、最具发展潜力”的综合型食品医药产业园。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争取达到20亿元。

2.加快发展迁安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以迁安东部经济开发区为基础,依托葵花药业集团(唐山)、河北百善、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艾驰生物等企业,加快推动葵花药业大健康产业基地保健品生产项目、河北百善阳光老人系列药品生产线项目、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生物基因检测平台项目、艾驰生物科技高端精密医疗器械仪器及配套诊断试剂研发项目的建设,推动生物医药、中西药制剂、医疗器械产品等重点产品品种的生产,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争取达到30亿元。

3.着力打造玉田医药产业聚集区。依托北京同仁堂(唐山)营养保健品、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唐山王清任制药、吉祥药业等企业,加强与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集团合作,推动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公司中药制剂项目和北京同仁堂华北中药制剂和软胶囊生产中心的建设,培育完善医药产业链条,努力将聚集区打造成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绿色发展示范园区。

(六)培育龙头企业

着力推动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公司、葵花药业集团(唐山)、河北百善药业、英诺特(唐山)生物技术、景忠山国药(唐山)、河北圣雪大成唐山制药等优势龙头企业,通过加强现有品种升级改造、新产品研发与引进等手段,发挥现有品牌优势,扩大国内外产品销售,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企业规模跨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到2020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唐山)公司等龙头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亿元,占规上医药工业收入的80%以上。

(七)发展医药物流

在国家、省医药物流安全配送体系下,建设我市医药物流安全配送体系,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信息、金融、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等企业跨界融合,着力打造第三方医药物流,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运作体系。结合国家、省医药体制改革,支持大型药品流通企业提升物流信息化、自动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医药物流标准化建设。引导大型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医药现代物流体系试点建设,开展连锁经营,实施统一的采购配送、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和品牌标识。探索建立市级医药诚信体系,利用已有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信息资源,依托电子政务和公共基础设施,推进全市医药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数据库建设,构建信息汇总、交换、共享和反馈追溯机制,向社会公开药品价格、质量、流通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改进医疗服务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国家、省相关要求,实行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完善政府补偿机制。加强诊疗行为管理,防止过度治疗等不规范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同级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优化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评价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予以同等对待,加快形成多元化医疗服务格局,扩大患者选择权。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县乡一体化管理,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康主题产业园为重点,建设一批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的健康主题产业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九)加强价格监管

采取综合监管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完善药品采购机制,采购主体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充分调动多方参与积极性,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有序竞争。依据国家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的规定,强化医保控费作用,根据省制定出台的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实施意见,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合理确定采购价格。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杜绝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严格限定并逐步取消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牵头与医疗机构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医药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医药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相应机构,强化组织协调,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

(二)落实支持政策

1.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市、县两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水平先进的通用名化学药、创新药、现代中药、新型医疗器械项目,促进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高成长性的“专精特新”医药企业快速成长。充分发挥我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引导和扶持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助推我市医药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2.保障土地要素供应。对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河北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条件的,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符合规划、环保、节能等有关要求,达到用地标准的项目,依法供应建设用地。对重点建设项目、综合性现代医药物流园区、养生养老场所、大型医疗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和《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享及预算管理办法》。对医药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费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落实成果转化政策。对列入国家、省人才计划、工程的人选,带项目、技术和团队到我市转化成果的,优先列入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对新增的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鼓励各类企业对有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期权激励。

(三)营造良好环境

深入开展企业帮扶行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主管部门、县(市)区对口联系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跟踪服务,确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全面落实。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形成全社会共治的监管格局。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