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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唐山市应用基础研究后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07 10:09:56  

各区、管理区(开发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创新型唐山的实施意见》(唐发〔2016〕14号)精神,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始组织申报2017年度应用基础研究后补助资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助范围

唐山市各区、管理区(开发区)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根据需求自主开展的科研活动,对其自行投入资金立项并组织实施的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给予项目单位不超过实际支出资金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

二、支持领域

唐山市应用基础研究科技计划以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社会事业以及民生科技发展亟需解决的综合性、前瞻性、基础性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以理论、方法、应用等方面的突破为目标,开展源头创新和原始创新研究,为我市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科技持续创新能力的增强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能力和基础(承担过市以上基础研究类科研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具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和环境条件,具备从事研究开发的实验条件和装备基础。

(二)制定有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含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实施2年以上,具有完善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组织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年以上,支持的项目属于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基础研究的范畴。项目已通过验收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论文、专利、著作权等),通过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设有支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开展,并保持每年适度增长。

(五)已在国家、省、市立项并获得经费支持的应用基础项目不在补助范围之列,单位给予的匹配资金不能计入申请补助范围之内。

四、支持方式

申报单位2015年以来自行投入资金并组织实施的应用基础研究,对已经完成验收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投入的资金、符合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部分,可申请给予不超过投入经费50%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五、基本流程

(一)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组织应用基础研究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的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二)受理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受理相关材料,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提出资金补助建议。

(三)项目审定。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及资金补助建议名单,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确定拟补助的单位和补助额度。拟资助的名单和补助资金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7天。

(四)签订协议书。受资助单位与市科技局签订《唐山市应用基础研究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协议书》,归口管理部门要协助做好《协议书》签订工作。

(五)落实奖补资金。编制唐山市应用基础研究后补助资金计划,拨付奖补资金。由申报单位统筹安排用于补助应用基础研究活动的支出。

立项后管理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科技局2017年9月28日印发的《关于2017年度加强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唐科计〔2017〕20号)文件执行。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应用基础研究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书;

(三)相关附件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应用基础研究)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

2.2015年以来已下达并组织实施的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计划名单,项目简介(附件3)、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验收证书、取得的相关成果(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等,以及转化应用证明;

3.关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投入情况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以来)及相关凭证、票据的复印件,用于说明申报单位每年度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及具体开支情况。

七、报送要求

申报资料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分部门按管理权限受理。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组卷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初审通过并出具推荐函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社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魏  猛    王海涛

电  话:2821725  2821726

邮  箱:tsssfc@126.com

地  址:市政府1号楼712室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唐山市应用基础研究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书

    3.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简介撰写提纲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