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意见(试行)》(榕农【2012】277号)文件精神,在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审核申报的基础上,经汇总,从2015年11月1日到2016年5月31日,全市共有6家企业的17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以收到证书为准,下同),每个产品奖励2万,计34万;2家企业的2个产品获得有机食品认证,每个产品奖励3万,计6万;永泰绿茶、连江鲍鱼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每个产品奖励5万,计10万;闽侯橄榄获农业部批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每个基地奖励5万,计5万,总计55万。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8月1日-8月5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驻市农业局监察室:0591-83348409
附表:2016年度第一批福州市农业品牌奖励安排表
福州市农业局
2016 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