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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11 15:55:39  

各县(市)区商务局,有关业务处室 

现将我局《关于 推广 随机抽查机制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福州市商务局

   2016 4 25 

 

 

附件:

福州市商务局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政府办公厅  关于 印发福州市 推广随机抽查 机制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榕政办 〔201 6  7 号) 和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商务政法〔2016〕4号) 精神,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规范市场执法行为,  结合我  实际,制定  实施方案。

    一、目标 任务

通过运用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和社会监督,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制度,杜绝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 工作要点

(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

由局法规综合处牵头组织编制《福州市商务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出  局负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可采取 随机抽查  事项清单, 各相关业务 处室结合各自业务职能,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抽查依据、抽查 对象 、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进行补充完善。

  《福州市商务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月底前完成编制。 清单 要根据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由局法规综合处负责。

  (二) 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按照既 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原则确定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可以根据市场主体数量和抽查事项繁杂程度,作适当调整;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三)完善 随机抽查 机制

根据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事项责任处室(以下简称“各责任处室”)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操作规范。按照省商务厅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库规则、办法及要求建立名录库。

分行业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由各责任处室负责建立所监管对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具体由各业务处室根据行业特点、信息化管理程度等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办法建立,并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按照执法层级和行政区域进行划分。全市商务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局市场秩序处负责汇总建立,局人事处负责向市场秩序处提供本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名录;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向局市场秩序处报送辖区内执法层级的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名录。动态调整信息实行实时报送制度。全市商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市场秩序处负责动态管理。

已建立商务综合执法队的县(市)区商务部门,实施执法抽查时,也应以随机抽取方式,从商务综合执法队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中随机选派。

  (四)规范 随机抽查程序

1.各责任处室应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2.各责任处室应建立抽取过程记录、监督制度。开展抽查前,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由市场秩序处根据各责任处室对执法资格的要求(如执法行业、执法区域等),在商务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并建立“递补抽取”机制,确保抽取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实施较大规模或重要事项抽查,可探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现场监督抽查。

3.执行省商务厅建立的随机抽查信息交流机制。省、市、县(市)区商务部门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名单,都应互相抄告;当年内我市商务部门随机抽取市场主体时,如认为必要,可以将已被抽查的市场主体列入本级免抽取、免检查名单,减少重复检查。

4.各责任处室开展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商务部令2012年第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五)  开随机 抽查结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将随机抽查结果 及时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并对抽查结果负责,以增强随机抽查效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同时要 认真做好与省 、市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联网对接和信息归集 工作 

   (六) 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责任处室 要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和整改回访制度 ;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 ,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提高执法效率

   各责任处室要 按照“双随机”要求, 探索推进 联合抽查 ,与有关部门 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 使得 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 能够 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对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 积极 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 效率 

       三、 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各责任处室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据  政府办公厅  关于 印发福州市 推广随机抽查 机制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榕政办 〔201 6  7 号)精神,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尽职尽责  各责任处室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 完善 随机抽查 工作机制, 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 严格 执法,严肃 纪律。 执法 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4. 加强宣传培训 ,提高执法水平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 各责任处室要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 总结、 交流 “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 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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