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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度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13 15:37:16  

各县区工信(经贸)局,相关企业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276号)要求,我委于920日下发《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昆工信通〔2017182号),组织开展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度评价工作,截止125日应收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328户,实收239户,现将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年度评价工作,我委将根据《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档次进行公示。若连续2次评价为不合格或逾期不提供评价材料,将撤销该企业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二、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认真准备《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1)、《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6年度工作总结》(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报各县区工信(经贸)局,各县区工信(经贸)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请各县区工信(经贸)局通知截止目前未提交评价材料的企业(名单见附件3),于20171229日前统一报送我委技术创新处(呈贡行政中心4号楼630室)。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纸质材料必须胶粘装订,电子版命名方式统一为:县区+企业名,如:高新区昆明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1229日前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评价材料的企业,将按照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撤销名单将在市工信委门户网站公示,并列入工信系统信用黑名单。

五、各县区工信(经贸)局对1229日前仍未提交评价材料的企业按:兼并重组、营业执照已注销、已通知但不配合提交评价材料、无法联系等情况进行说明,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正式行文于201813日前报送我委。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登萍 电话、传真:63136022

电子邮箱:km3136022@126.com

附件1.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2.《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6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3、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截止125日未提交评价材料的企业名单)。

 附件1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1-1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表107-1 107-2

 附件2昆明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6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附件3.昆明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截止12月5日还未报送资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