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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科研人员在唐开展农业科研项目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7-12-14 15:31:36  

各农业科研人员:

为激发全国范围内高级农业科研人员来唐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的积极性,推动科研人员与我市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项目合作,建立和完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科研人员进行奖励性后补助。现将奖补资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政策

对符合条件、按程序申报并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合格的科研人员每人给予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

二、申报条件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正教授级(正研究员)职称,博士及以上学位,博士生导师,国家、省级学科或专业领域带头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或岗位专家优先)。

2、2016年1月1日至11月1日期间,在奶牛、生猪、蛋鸡、蔬菜、水产、林果(只包括苹果、核桃、梨、板栗、樱桃)、粮油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在唐山市域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对唐山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技术革新进行全程指导,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对接具备一定等级的唐山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或唐山市属农业技术站(所)。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由市政府确定的山区综合开发示范经济沟、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2、申报材料:填报《2016年度高等科研人员奖励性补助申报表》(见附件);全年在唐工作总结(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唐开展有关工作的其他证明材料。

3、申报方式: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送至唐山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政府主楼408房间。

四、评定程序

唐山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将组织市农牧、林业、科技、财政及农科院等单位的5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格、工作业绩进行审核,有半数以上评审专家认为合格的即评定为合格。评审结果将在唐山三农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即可给予奖补资金。

联系人:徐  寒      联系电话:0315-2802201

 

唐山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



2016年度高等科研人员奖励性补助申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