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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农业局关于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经三亚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办社,运行时间满二年以上(截止申报日期)、依法申报(纳)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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