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政策【切换】 国际政策

我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 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较完善的供应链管理制度,较强的供应链人才力量,建有业内较大影响的供应链平台,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 服务商类型:
  • 已选择0家服务商参与报价
已选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