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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1.依托单位已纳入2019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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