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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9年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1.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19年版)》(附件2)。

      3.上云业务合同(新建、续建、扩建以及维护均可)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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