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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海外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第一类,具有外国国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第二类,具有中国国籍,并拥有台港澳永久居民身份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的各类人才;第三类,具有中国国籍,非公派赴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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