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示范首店、旗舰店支持资金
1.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同支持比例、不超过最高限额给予资金支持,如果申报主体同时符合多个支持类别,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
2.对店面装修建设、租金等总体投资,国际品牌和本土自主品牌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和20%、最高500万元和20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
3.对国际品牌的授权代理商海外版权代理费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50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引进线下实体示范首店、旗舰店奖励资金
1.对成功引进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引进企业(见注释8),按照每新增引进1个示范首店、旗舰店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2.对于纳入首店在谈项目库并最终落地经营示范首店、旗舰店的引进企业,在原奖励标准基础上,每新增引进1个示范首店、旗舰店,额外奖励引进企业最高2万元。
(三)申报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支持资金
对品牌首店、本土知名品牌、商业综合体、商业运营机构等在京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的场租、搭建总费用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