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孵化服务平台择优支持已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或备案,但还未曾获得科技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和省级众创空间、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和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重点支持以孵化科技服务业初创企业为主的孵化载体。
2.工程化服务平台项目择优支持已通过备案但还未获支持的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复核评估未通过的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予支持。
3.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的其他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和工程化服务平台。
考核指标:按要求报送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复核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国家级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0家;省级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5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每年新增注册企业或入驻团队不少于10家,省级众创空间具有1例以上的成功孵化案例。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不少于50家,省级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不低于2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相关领域知识产权5项以上,研发或中试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项目要求:支持方式为以奖代补(后补助)。支持经费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不超过100万元,国、省级众创空间和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以及国、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超过50万元(省委省政府重大任务部署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