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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为在郑州市内注册,符合《郑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郑科〔2015〕99号)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众创空间。同时,按照我市建设“四个一批”的要求,体现创新创业载体提质增效的发展方向,强化绩效导向原则,对2019年新备案的郑州市众创空间,增加以下要求: 1. 在孵企业中经备案的科技型企业不低于3家。 2. 在孵企业的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众创空间场地内。 3. 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运营和注册时间满一年(2018年10月8日之前)。
郑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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