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申报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宁德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2016〕185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1.《宁德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2.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注册证照;
3.众创空间运营情况,内容包含众创空间基本情况、盈利模式、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创业企业(团队)融资情况、两个典型案例及下一步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等;
4.入驻的创业企业(团队)名单及项目简介;
5.创业导师人员名单,众创空间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材料;
6.场地使用证明。属租赁场地的,应提供租赁合同;
7.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文件;
8.众创空间外景、内部环境和以往活动照片以及位置定位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