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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启明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专题启明星(A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等科研单位。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博士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启明星(B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3.申报企业应在20171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专题启明星(C类)

      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在沪企业。

      2.申请人应为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需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与企业有较好合作基础,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

      3.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含)以上。

      4.申报企业应在201711日前注册成立。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未满35周岁(在198511日(含)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执行期限202051日到20234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 ,每项资助额度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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