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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各研究方向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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