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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应当遵守科研伦理准则。申报内容如涉及人的安全、健康和权益的,应当开展伦理审查,并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提交伦理审查报告。

      6.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7.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实行优先支持政策,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30日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样稿附后),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pm@caeshc.com.cn。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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