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申报对象为已参加科普基地2019年度工作评估、并经评定可申请经费补助的科普基地依托单位。我局将根据科普基地2019年度工作评估结果,以事后补助的方式,按评估结果排名分级别给予经费补助,其中,第1-10名每个单位补助50万元,第11-25名每个单位补助35万元,第26-81名每个单位补助20万元。详见《申报指南通知》。
2、项目申报对象为2020年度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的依托单位。我局将根据认定结果,以事后补助的方式,对每个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的依托单位补助15万元。详见《申报指南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