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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征集工作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一)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行业代表性强,在业内有较强的影响力,经营实力雄厚;

      3.申报单位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较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有意向申报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面向生产制造、电信、互联网、公共机构、能源、金融、电子商务等重点应用领域;

      2.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3.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4.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要求,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的相关要求及北京市法律法规,在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履行项目备案、能评等手续

      5.未被列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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