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项目通知
一、支持对象
入驻市经信局认定的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并在基地内租用场地开展生产经营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
(二)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三)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2019年1月-12月企业场地费用支出未享受过国家、省、市、区(市)县等部门此类补助。
(五)2019年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金实际支出4万元(含)以上。
三、支持标准
企业在2019年1月至12月期间租用成都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内生产经营场地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不超过50%的标准,最高给予30万元补助。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在线咨询:
服务评价: ★★★★★ 邀请报价
服务评价: ★★★★ 邀请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