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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关于征集202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立法层面协调解决事项。

        2.与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属于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技术要求,属于相应领域的标准体系,并拟列入相关行业2021年重点工作。

        3.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或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计划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未被纳入已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计划。

        4.标准化对象、目标明确。

        5.申请一类项目能够在立项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报批工作。

        6.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无2019年及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的地方标准立项项目。

        7.申报强制性地方标准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并已初步进行风险评估。申报推荐性地方标准项目有法律法规、规划、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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