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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
1.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近三年无失信行为,优先支持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
4.《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
市发改委信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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