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协同示范
研究内容: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示范点,聚焦生态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企业的共性技术需求、专业性平台服务需求,开展新技术、新平台的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2020年06月01日到2022年05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需为注册在上海青浦区的独立法人单位,并联合江苏吴江区、浙江嘉善县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区域协同: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结合实际,对所辖区内该项目示范应用积极予以支持。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应在网上申报截止之前报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由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支持意见。
专题二、联合实施科技成果惠民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聚焦民生保障、智慧城市等方向,强化一市三省科技创新衔接,创新组织模式,扩展应用场景,推动创新成果、行业数据等资源共享和示范应用。
执行期限:2020年06月01日到2022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