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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本市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上海分社,本市具有一类新闻资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中央新闻网站上海频道,本市新闻单位主办的新闻类新媒体(含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以及本市主要新闻单位所属采编部门主办的新闻类新媒体(含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于2019年原创并首次推送的科技新闻作品均可报送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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