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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分配对象为经两级审批、两次公示、六部门联审,取得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不限租金标准)、目前仍然符合实物配租条件且轮候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的轮候家庭。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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