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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局关于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

发布人:春秋智谷  /  发布时间:2018-03-16 10:53:44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林局: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全面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三府办〔2010〕328号)要求,市农业局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三亚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海南经济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办社,运行时间满二年以上(截止申报日期)、依法申报(纳)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自愿申请、严格标准、择优评定”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申报条件

(一)组织健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会计核算,有专(兼)职的财会人员,设有合作社成员账户,财务建账规范、合格;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办公设备配备齐全;内部组织分工明确,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有力。

(二)经营规模较大。入股成员10人以上;注册资金25万元以上或合作社所有生产服务性固定资产25万元以上;种植类合作社基地面积200亩以上;农机类合作社机械农机具6辆以上;畜禽养殖类合作社牲畜(牛、猪、羊)养殖500头以上、禽类(鸡、鸭、鹅、鸽)养殖1000只以上;水产养殖类合作社养殖面积100亩以上;花卉类合作社基地100亩以上;捕捞类合作社船舶总吨位500吨以上(或5艘捕捞船只以上);加工、流通类合作社总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

(三)产业优势明显。围绕主导产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效益明显,申报前二年的年产值增长6%以上。

(四)实行品牌经营。在生产经营过程有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标准化生产所占比例在60%以上,注册了产品商标,建立了网站,开展信息化建设。

(五)服务能力较强。每年统一培训1次以上,统一农资供应量占60%以上,统一包装销售量占60%以上,经常性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服务。

(六)利益关系紧密。为全体成员建立了完整的个人账户,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交易情况等产权资料记录准确无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了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执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成员内部分工明确,盈余分配依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七)运行绩效显著。合作社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带动农户100户以上,成员户人均增收8%以上。

(八)民主管理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并有详细记录。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建立理事会、监事会或执行监事,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当地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社员评价认可度高。农户成员人均收入比当地未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高10%以上。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市级示范社申请书。

(二)合作社2017年经营情况报告(1500字左右)。

(三)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四)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合作社成员名册的复印件,成员身份证明。

(五)合作社章程和五项管理制度的复印件(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社员培训制度)。

(六)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

(七)农产品注册商标证书、质量标准认证证书及获得有关荣誉证书(文件)的复印件。 

(八)各区农林局、管委会出具的合作社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不良社会影响的证明。

(九)《三亚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五、申报、评定程序

市农业局下发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各区农林局和管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具体程序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于4月15日前向所在区农林局和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区农林局和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于2018年5月16日前报市农业局(逾期视为自行放弃申报资格,市农业局不再收取申报材料)。市农业局会同各区农林局和管委会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的合作社进行实地考评,按照评选条件和指标公平、公正、择优评定,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农林局和管委会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社,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把关。

(二)申报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第四项申报材料”所列顺序胶封装订成册,封面颜色统一为蓝色,扉页为目录,打印页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

    3.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4.成员权益变动表

附件下载:附件

                                               

三亚市农业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