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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沈阳市创新型企业家研修费用和交通费用补贴的通知
  • 申报对象

    扶持额度

    受理部门

    • (一)充电基础设施补助对象是项目投资建设企业。对在本市建设、满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经营性的公共或对外开放专用快速充(换)电设施给予补助。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补贴、产品公告奖励、销售分级奖励对象是本市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改装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先进电池材料等相关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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