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题要求
1.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
2.课题财政科技经费申报额度不高于300万元。
3.课题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应明确说明,凡企业牵头的课题须自筹配套经费,配套经费总额与财政科技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2:1。
4.课题立项后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材料不得涉及涉密事项。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课题负责人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符合市科委对负责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要求(申报后由受理单位工作人员核实)。
3.申报单位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在工商系统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2018年-2020年未获得本重点方向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