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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新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需在浦东新区。
2、申报对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3、申报项目符合新区文创产业发展重点,符合资金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4、已获得市、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单位所在管委会、镇政府受理窗口,由管委会、镇政府